江鹤同立在门后,摇头失笑。
他这辈子可还从没做过这等俏皮事。
光是想象一下店伙所说贼人情状,他就忍不住发笑。
然而好景不长,江鹤同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极力的忍耐。
“咳、咳咳!”
终于,他再也忍耐不住,用帕子捂住了嘴。
手帕拿开的时候,看着上面的血迹,江鹤同叹了口气。
“果然还是不能动用内力……”
“不过,如今这般,多活几天少活几天,也无甚区别。”
另一边,林鹿春坐在椅子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啜饮着茶水。
江鹤同的话她其实听见了。
然而这人白天时并没有在大堂里说过话,即便是听见了,林鹿春一时也不清楚说话的是谁。
“你说,那人的裤子,总归不可能真是放屁崩坏的吧?”
林鹿春深觉不可思议。
「那怎么可能,一定是有人暗中相助。」
小霸王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系统接收基础资料,是在进入当前世界的那一刻就完成的,在那之后,它的视野范围和林鹿春没有任何差别。
而林鹿春呢?
她虽然一下子到了999级,但毕竟没什么实战经验。
倘若真有哪个武林高手有她这般内力,照理说,谁出了哪间屋子,谁走了几步、走了多远,谁出手伤人,都该是能分辨出来的。
甚至有的人,还可以根据脚步声,分辨来者的内力、年龄。
只是这一切目前和林鹿春可没什么关系,毕竟她目前对于武侠世界的见识相当有限,当然也就没办法根据经验分辨这些东西。
“这么说,确实是有人暗中帮我了。”
林鹿春脑海中闪过刚才听到的说话声,又喝了几口茶,等到后半夜,该睡的人都睡了,至少没了说话声,这才倒在床上,勉强睡着了。
第二天清早,林鹿春就被那些争先恐后挤进耳朵里的噪声吵醒了。
所幸她内力深厚,睡了两个时辰,疲惫就全消了。
林鹿春给了店伙一个一两的小银锭,嘱咐他收拾好房间,就去了马厩,找她的鹿兄兑现诺言去了。
这只白鹿如此神骏,必然在深山老林里,吃过不少好东西,寻常的草料当然是不吃的。
林鹿春和白鹿走在街上,东瞅瞅西望望,一边熟悉环境,一边看看有什么白鹿喜欢吃的东西。
“蔗浆!蔗浆!甘甜清润,三文一碗!”
“今年头回的樱桃,小娘子可要买些回去?”
林鹿春听着周围的叫卖声,觉得十分新奇。
在她原本所生活的年代,这样的场面几乎已经绝迹了。
白鹿站在卖樱桃的小贩面前,嘴巴拱了拱林鹿春的手心,像小孩子撒娇似的,要她买樱桃给它吃。
“鹿兄果然与我有缘,也爱吃樱桃!”林鹿春笑嘻嘻地递过去小锭银子,得了一小竹篮樱桃,和白鹿你一颗、我一颗的,边走边吃。
路上的人纷纷侧目而视,暗道是哪家出来的傻丫头,买恁贵的东西给一头畜生吃。
不过这里地处燕云十六州的地界儿,常有胡商和江湖人士往来,本地人虽觉得这些人行事怪诞,但到底见得多了,也就见怪不怪了。
白鹿聪明得很,林鹿春给它樱桃,它还知道吃果不吃梗,吐核不吐肉,令人啧啧称奇。
只是原本时不时偷看白鹿的行人,待走到前头,心思就全被前头的热闹吸引了。
“好!”
林鹿春顺着声音望过去,看见前面密密麻麻的人,围城了一个圈,像是在看人卖艺。
把小竹篮挂在鹿角上,林鹿春挤进了人群,看热闹去了。
原来,人群围住的空地上,有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,正在比武。
「那是手搏。」
听到林鹿春的心声,小霸王忍不住吐槽。
所谓手搏,就是徒手搏击之术,军中勇武,多练此技。
虽然叫手搏,但这种格斗技术中,不仅仅包含了拳击、掌法,还囊括了摔角、空手夺白刃的功夫。
这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,手臂和身上都有纹身。
时下平民尚武,刺青纹身并不少见。
市井中喜欢摔角手搏、斗鸡遛狗的,身上或多或少,都有纹绣。
林鹿春外行看热闹,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什么名堂来。
空地上,两人已经分出了胜负。
这时人群中突然跳出一个壮汉,“我来会会你!”
说着,壮汉一把扯掉了上身的短打,露出身上绣满的纹身。
竟是一只活灵活现的饕餮。
周围的人一片叫好。
然而林鹿春一一看过去,却发现人群里有几个人神色异样。
这时,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“跟我来。”
林鹿春听这声音与昨晚听到的别无二致,眉头一挑,回头看去。
呦!这不是是昨天在大堂遇见的大美人嘛!
她不明所以地跟着对方,走到了一家茶馆,白鹿也跟在后头,细嚼慢咽地吃着樱桃。
等在茶馆坐定之后,林鹿春才听对方说了第二句话,“以后看见那种纹身,就赶紧躲得远远的。”
“多谢前辈提点,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。”林鹿春猜测对方的话必然有什么缘故,也没急着反驳。
“在下姓江名鹤同。”江鹤同犹豫了一下,还是说出了姓名。
林鹿春瞬间感觉到,有视线往这边看了过来。
“晚辈林鹿春,见过江前辈。”她冲着江鹤同抱了抱拳,这才问道:“适才前辈所说,不知是何缘故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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